开发商回应遗忘28年房屋被占,已联系不到卖房的人!(3)
那么,假如现居住者的说法属实,是由他人转卖,且能够出示相关证明,现居住者还需要负法律责任吗?他又该如何合法维权呢?王律师表示,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,如果是开发商“一房二卖”,则在两个债权的实现构成竞争关系的前提下,谁先取得登记申请权,谁就有优先的效果。如果现有居住者从案外无权处分者处购得的,则居住者需要搬离房屋,但可追究无权处分者的责任。
3、如果有证据证明有采用撬门等非法途径进入并占用他人房屋的行为,行为人需要负何等法律责任?
王律师表示,如行为属实,从民事责任方面而言涉及侵权,需要承担返还原物赔偿损失的责任;刑事责任方面,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而无理拒不退出他人住宅的,涉嫌非法入侵他人住宅罪,情节严重的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。
以上便是开发商回应遗忘28年房屋被占案件的内容,对于此案,大家是如何看待的呢?是认为女事主说的有理还是开发商说的有理,事实上,有关房子的案件是最为麻烦,里面牵扯的人物事件多,时间长,资金大,即便是通过法律解决也不是一时半刻解决得了的,往往要拖好几年,而房价不等人,等事情解决了,房价又噌噌噌地上了几个台阶,再要拿原来的钱买房是不可能了,所以,想买房的人一定要思考周全再作决定,买后房子到手拿了房产证后这房子才算是自己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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