代表建议推行免费婚检,将婚检纳入公共卫生服务范畴!(2)
首先,应该由国务院修改《婚姻登记条例》,将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列入婚姻登记前置程序,将婚检纳入公共卫生服务范畴,由政府支付婚检基本项目费用,由民政部联合卫健委实施,将婚检率由目前的61.1%提升至100%,根据夫妻健康状况、家族遗传病史、年龄、生育史等因素为新婚夫妻建立统一的出生缺陷风险评估、分级、统计、追踪服务的数据库。
其次,国家财政部在“十四五”期间不妨增加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支出,由国家医保局指导各地医保部门结合当地实际,提高医保对孕产妇报销普通门诊、住院分娩费用额度,建立生育服务稳定的增长投入保障机制,建立大数据+网格化孕产妇和新生儿医疗服务网络,推动城乡优生优育公共服务一体化。
第三,取消建立孕产妇健康档案的时间限制,即自确诊怀孕之日起即可建档,加强孕早期出生缺陷筛查覆盖比例。研究表明,在孕早期筛出异常,及时进行诊断及处理,可在对孕产妇的伤害最小的情况下减少70%以上的出生缺陷。
最后,由国家卫健委牵头,指导地方组建省、地级区域性的产前诊断中心,建立统一数据库,在此基础上针对各辖区统计数据,因地制宜地合理整合、分配辖区内医疗资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