孕妇输液药品过期,8人正在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
近日,西安的高先生称,他的妻子在西安市长安区妇幼保健院输液,却发现药品已经过期3个月。针对此事,4月15日西安市长安区卫生健康局发布情况说明:确属过期药品,涉事的院长停职、分管副院长免职;其余8人正在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。
西安高先生称,他的妻子已怀孕6周,最近出现呕吐症状,来到西安市长安区妇幼保健院检查,医生建议高先生的妻子住院输液治疗。然而在妻子输液时,高先生却发现妻子正在输的葡萄糖静脉注射液已经过期了,当时液体已经输了一半,他赶紧叫护士拔掉了妻子的输液管。记者看到,这瓶过期的药生产日期为2017年2月,有效期至2019年1月,也就是说,这瓶药过期了将近3个月!之后高先生联系医生,将妻子转院到陕西省妇幼,检查之后发现,高先生妻子的体内真菌值已经超标,后期对胎儿的影响医生也说不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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