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儿和爸爸做爱,共多达200多次!(3)
长女成年后,不堪长期身心痛苦,也不愿再隐忍,因此将实情向母亲、兄长全盘托出。母亲得知次女也同样受害后,气得带二女离开丈夫,并向法院提告。新北地院开庭审理后,二女对父亲兽行指证历历,法官认定长女遭猥亵1次、性侵198次,次女遭猥亵2次、性侵5次后,因此依对未满14岁性交、猥亵等罪,判处15年徒刑。
女儿和爸爸做爱,共多达200多次!俗话说虎毒不食子,这和杀害女儿有什么分别呢?可知道日后女儿如何在社会上立足?如何面对自己的老公和孩子?可是最后判决的结果却不尽人意,才判决九年,等他出狱,女儿还没有成年呢!会不会故伎重演?继续坑害女儿,这可真是说不到啊,狗还改得了吃屎?